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开展地情研究,收集、整理、挖掘我市各个历史时期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开办咸阳地情网,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3、制定、实施《咸阳市志》编纂与续修方案,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时限编修和续修《咸阳市志》。
4、审定修改规范市级各专业志规划,指导专业志编纂、出版和续修工作。
5、指导全市县市区志和村镇志、名胜景区志、工矿企业志、科研院所志的编纂工作和续修工作,二审全市县市区志,终审全市重点村镇志、名胜景区志、工矿企业志、科研院所志。
6、整理、校点旧志。
7、总结交流修志工作经验,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8、编纂出版《咸阳年鉴》,指导、评审、验收市级各专业年鉴和县市区年鉴。
9、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强力推进二轮修志工作。一是《咸阳市志》完成初审,报送省志办终审。二是《秦都区志》《淳化县志》《武功县志》《渭城区志》《彬县志》通过省级终审,《乾县志》通过市级复审,《三原县志》《长武县志》出版发行。三是指导5部市级专业志完成初稿,组织终审3部,督促出版2部。
(二)精心编辑出版市县两级综合年鉴。一是增强时效性,突出地方特点和年度特色。《咸阳年鉴》(2017)力争9月底前印刷出版。二是继续采取年鉴出版管理费用市级补贴的办法,推动县级综合年鉴做到一年一鉴,逐步公开出版。
(三)积极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快进度,狠抓质量,《咸阳历史文化丛书》送交出版。完成《咸阳市民俗志》编纂任务,出版《咸阳市艺文志》。
(四)切实加强地情信息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咸阳市“十三五”规划,争取咸阳方志馆立项建设。二是不断加强“咸阳地情网”和“方志咸阳”微信平台建设,通过新媒体宣传我市厚重的历史文化,进一步扩大咸阳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市政府办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16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11人。内设科室:秘书科、市县志科、年鉴科、地情信息科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开支。
五、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说明
1、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335.42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预算235.42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6.5万元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变动。项目支出预算100.00万元。《咸阳年鉴》编纂出版25.00万元,志书编纂35万元,地情信息与资源开发利用40.00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办公费2.04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1万元,福利费2.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万元。
3、我办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4、2017年无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5、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无因公出国费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2.8万元,与上年持平。
6、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以及其他费用。
7、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7万元,比上年增加18.6万元,主要是因为含在职人员车补16.5万元和人员变动,机关运行费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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