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联络我市对台上层人士;负责开展对台的宣传工作;
3、组织协调咸台之间的经贸、商务和科教文卫等交流合作及对台招商引资、台资企业的认定工作;
4、负责做好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和对台经贸工作;
5、管理台胞捐赠,办理台胞遗产继承;
6、负责咸台之间人员往来和来咸台胞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我市涉台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涉台突发事件,承担台资企业、台胞(台属)投诉案件的协调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2016年市委台办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市委台办工作办公室(本级),属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四、人员编制实有情况及资产情况
截止2015年底,固定资产8.69万元。
市委台办工作办公室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
编制人数 |
实有人数 |
经费管理方式 | |||||
行政 |
事业 |
合计 |
在职干部 |
在职工人 |
离休 |
退休 | ||
合计 |
7 |
0 |
6 |
6 |
0 |
0 |
0 |
行政 |
市委台办工作办公室机关 |
7 |
0 |
6 |
6 |
0 |
0 |
0 |
行政 |
1.收入情况:本年收入总计7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3.8万元。
2.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合计73.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14.59万元,-13万元,-1.8万元和0.21万元;增长幅度依次为-18%,-20%,18%和4.7 %。
(2)项目支出11万元,增长幅度为0。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民宗系统“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相比去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因没有新增台商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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