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投资的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和公益性事业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统建项目)的立项、方案论证、报批等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提出统建项目资金计划方案,编制统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3、负责协调办理统建项目工程建设各项法定手续,协调施工外配套项目的实施。会商有关部门搞好统建项目的设计审查。
4、负责协调统建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负责预算审查和财务管理,搞好财务决算编制、资金申报和资金划拨会审。
5、组织统建项目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监督,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6、承担市级部门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
7、协调有关部门对统建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移交。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民文化中心
投资3.7亿元,建设市民文化中心项目,完成主体安装、室外配套和内部装修工程,年底竣工。
(二)奥体中心项目
投资2亿元,开工建设完成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完成地基基础及部分主体工程。
(三)市纪委标准化办案场所
投资3050万元,完成市级标准化办案场所改扩建。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纳入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有1个事业单位,单位总编制人数2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说明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确保重点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安排预算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211.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11.45万元。
2、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2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5.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3.05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1)2016年商品服务支出比2015年增加0.82万元,由于人员降温费增加,福利费增加0.82万元。
(2)由于2015年办理我办人员工资手续,补发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2016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2015年减少1.08万元。
(3)由于2015年办理我办人员工资手续,补发以前年度人员工资,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5年减少15.87万元。
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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