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研究制定选拔、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市委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推荐干部工作;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审批工作;负责党群、人大常委会、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及科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职位管理、调配等工作;考察审批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和市级各部门人事或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的调整、任免事宜;协助管理中央部属、省属在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市管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
3、制定全市干部队伍发展规划,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队伍建设。
5、负责市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6、对全市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对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和检查,并具体组织市委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7、指导全市人才工作、知识分子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
8、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管理,参与制定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审理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承办各类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9、负责市级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市级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指导全市党群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10、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指导、检查下级组织部门的工作,及时向市委、省委组织部报告全市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情况。
13、负责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4、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全市干部的离休和市委管理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15、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16、编辑发行《咸阳党建》。
17、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全市组织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落实的总基调,以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重点,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破解难题、狠抓落实,为加快建设“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部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我部现有行政在编人数60人,退休干部8人,工勤人员3人。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859.97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年收入较上年度略有减少。
2、2016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859.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56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
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会议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
预算编制单位: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起草人:李超 审核人:田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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