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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6-03-17 14:37:52
来源: 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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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6-0011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03-17 14:37:52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红十字会 2016 预算 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红十字会是市委领导下从事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人民团体,2007年3月成立,同年10月对外办公,正县级建制,内设一室两部。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协助政府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围绕助困、助医、助学等救助活动,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开展符合红十字宗旨的日常人道救助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参与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4、依法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表彰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个人。

5、推进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陕西分库咸阳工作站建设,扩大库容量,规范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移植工作;推进陕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咸阳工作站建设,依法参与遗体、人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捐献见证等工作。

6、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7、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青少年会员,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9、宣传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以及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推动医疗、康复、养老等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兴办相关经济实体。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根据《咸阳市红十字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的规定,做好备灾救灾工作,做好咸阳市红十字应急志愿救援队队员的管理工作。安排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要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灾害信息传输渠道畅通。积极争取省会物资储备支持,完成省会下达的各项救灾物资调运任务和日常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积极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在大灾来临时,广大市民知道怎么应急处理。

2、指导市县区红十字会开展救灾工作,规范救灾款物的管理,切实提高救灾水平和效率。市红十字会将对近年来分配给各县市区的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3、争取上级和财政支持,开展有关救助工作。本着“群众急需、党政关注、媒体关心、红会所能”的原则,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专项救助活动,继续做大、做实“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继续做好扶贫救心博爱救助项目,继续做好“小天使基金”和日常临时性救助工作。

4、依法履职,全力抓好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做好急救员培训工作。做好普及性培训和公益性培训,下大力向广大市民宣传应急救护知识重要性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努力提高人们在突发事故中的自救、互救意识和急救技能。

5、继续做好“两站”编制的争取工作,力争早日批复机构和编制。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了解到人体器官捐献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意义,积极投身到该项工作中来。扩大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队伍,重点对在校大学生宣传动员,把宣传动员的范围扩大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入库工作。

6、积极探索筹资工作新思路、新方式,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市情和特点的社会募捐工作新机制。积极推进项目筹资工作,吸引企业的参与和支持,努力实现募捐筹资形式的多样化、社会化。争取国内外红十字组织、友好团体、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并认真作好相关协调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募捐工作的指导。

7、加强对募集款物的管理。县以上红十字会要接受同级审计部门审计和监督,并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和募捐款物的收支情况。

8、做好陕西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储基地和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的设计建设工作,今年争取开工建设。

9、继续做好项目争取工作,2016年在继续做好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红十字组织、总会、省会、港澳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和兄弟市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交流的渠道和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和业务往来,进一步提高我市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自身实力。重点做好同香港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

10、全力抓好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是红十字事业的基础和关键。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树立依法治会、兴会、强会观念,加强内部管理;要着力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强化能力提高;要紧紧围绕“八项规定”和“三个文明”进机关的要求,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打造规范、高效、文明、阳光红会,保证红十字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争取今年完成创建全市文明机关任务;要进一步协调好红十字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其他群团组织的关系;要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委“十个严禁”等规定,使每名党员干部端正工作态度和思想认识,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红十字会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市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和事业发展部等三个科室,属于行政机关单位。

1、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津补贴政策标准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3、项目经费。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按实际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现有行政在编人数8人,退休1人。截止2015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5.4万元,2015年减少固定资产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减少22.4万元,办公设备报废3.4万元。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104.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3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04.53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79.5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2.03万元,日常公务支出12.5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见下表)。

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和维护费2.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会议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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