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
2、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组建工会组织并领导各级工会推动党的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责。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
4、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5、协助市政府做好市级劳模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负责各级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开展劳动竞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6、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7、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总十六届四次执委会精神的要求,在经济新常态下,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围绕明年我市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法制型工会。做到工会工作法制化、群众化、民主化的有机结合,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二是围绕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发展,发挥广大职工主人翁作用,进一步引导职工、激励职工、凝聚职工。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建设名副其实、职工认可的职工之家。四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驰而不息地推进工会系统作风建设,解决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把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落实在工会的方方面面。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总工会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预算拨款。市工会由机关、教科文卫工会、财贸工会、事业发展指导中心、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构成。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现有行政在编人数18人(其中工勤人员2人)。截止2015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 24.7 万元,2015年退休1人。固定资产无变动。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355.8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88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35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2.5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万元。
咸阳市总工会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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