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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 2016-03-17 14:33:55
来源: 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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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6-0006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03-17 14:33:55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工作委员会 2016 预算 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咸编发〔2015〕39号)的通知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为:

(一)领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指导市级机关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三)指导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党员和群众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负责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

(五)领导市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按照权限审议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和处理决定。

(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和妇工委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年度工作任务

2016年,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核心,以全面推动“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上狠下功夫,努力形成权责明晰、运转高效,齐抓共管、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我市开启“十三五”规划全面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组织上党课、集中理论学习、举办专题讲座、党建交流会以及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关键岗位科级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对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革命传统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不断挖掘市直机关中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自己的“品牌”,依靠榜样的力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文体活动,通过举办琴、棋、书、画、摄影等培训班,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拟于5月份举办市直机关运动会,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建设方面

1、继续深化和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按照“一室七有”标准,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和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情况的督促检查,提倡普通党员讲党课,推进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继续宣传推广试点单位在“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按照《关于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执行党员发展“推荐、公示、预审、票决和责任追究”五项制度,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制定“党建考评考核量化标准”、“民主测评实施办法”以及“党建目标责任书”等方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实施党员管理教育量化积分制,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为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量化依据。积极探索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积极参与中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活动,结合市直机关党组织实际进一步抓好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建经验交流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进一步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法,走出党务干部培训的新路子。逐步建立健全机关党务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制度,完善激励和监督双结合的管理机制。同时,持续抓好市直机关党委(党组)正职向工委述党建制度。

(三)作风建设方面

1、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创新服务形式,拓宽服务内容,加快机构升级转型。通过组织开展献爱心活动等有效方式,为机关困难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党员送温暖、送健康、送关爱,树立人民公仆良好形象,增强广大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

2、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树立廉洁高效的机关新形象。同时,开展“万人评价”机关作风专题活动,广泛发动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和服务质量,彻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障碍。

(四)制度建设方面

1、严格制度落实。加强对党内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责,特别是 “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注重突出党员的教育学习机制、党员队伍的管理机制、党员联系群众的服务机制和新形势下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

2、完善激励和监督双结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厘清各项工作次序,处理好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相宜。

3、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制定“党建考评考核量化标准”、“民主测评实施办法”以及“党建目标责任书”等方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

(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好中央、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制度,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落实发挥纪工委对市直机关广大党员的监督职能,建立对上与纪委、对下与基层纪检干部的常态化联系机制。

2、开展机关守纪律讲规矩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发杨党的优良传统,恪守工作职责。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同时,采取事前温馨提醒的有效方式,将错误苗头尽量消除在萌芽状态。

3、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建立抓党建的责任清单,责任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形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4、持续抓好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工作。持续抓好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党组(党委)“一把手”的主责和主业意识。同时,认真研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考核、综合评价的具体措施,使机关党的建设更加贴近时代要求,更加贴近中心工作,更加贴近党员实际。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委现有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干部15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四、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255.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77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车辆运行费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主要是因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单位: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起草人: 田  永      审核人:苏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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