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1、履行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提出纠正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的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3、组织协调全市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及典型问题的查处工作,对严重不正之风案件会同有关室进行查处;
4、负责村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继续抓好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2、坚持严查案件不动摇。把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和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3、把两个创建活动和政风行风测评工作推上新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省纠办的要求和我市实际相结合,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制度。
4、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力度,及时解决纠风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市直部门和县区纠风工作顺利开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办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我办现有行政在编人数6人。截止2015年底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9.9405万元。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21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6年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01%,增加原因是2016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16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21万元。基本支出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与去年相比持平。
3、2016年因公出国(境)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
预算编制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起草人:郭婷 审核人:池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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