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出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及分解下达方案;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考核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三十五”规划纲要,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主线,牢牢把握总基调,改革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应时而动、顺势而为,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考核,充分发挥引领、导向、推动作用,为全面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提供动力支持与制度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办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经费是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项目经费是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编制。经费管理方式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预算和支出管理。
四、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1、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30.4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016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共计30.4万元。基本支出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与去年持平。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市考核办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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