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市人代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主任会议交办事项的查办、督办工作。
(二)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各项专题工作报告进行调研视察,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三)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要求,对“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事先进行视察调查,提出初审报告
(四)负责市人大代表和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
(五)整理交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收集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反映。受理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以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信访。
(六)负责办理“一府两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的有关事项,承担常委会对所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的具体工作。承担市人大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各辖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七)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讨论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汇总上报。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市人大现有专门委员会3个,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有工作委员会4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2、人员情况:机关现有人员84人,其中工勤人员10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编制说明
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1215.0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14年支出预算总计1215.0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615.08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6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85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