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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时间: 2014-04-22 08:43:24
来源: 咸阳政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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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4-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4-04-22 08:43:24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政法委员会 2014 预算 经费 情况

  一、单位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全市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6、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协调推动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

  8、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进司法改革;

  9、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全市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10、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违法犯罪的案件;

  11、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12、办理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各基层政法单位,包括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每周向县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报告工作,政法各部门每月向同级党委及其政法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要随时报告,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对县市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明确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确保各县市区工作符合实际,有效开展。

  2、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出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细则》,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建立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综合施策的化解矛盾新格局,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99%以上,化解率达到97%以上,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率达到87%以上。

  3、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扎实开展“全民治安”活动,完善“红袖章”巡防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创建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力争刑事、治安案件有较大幅度下降;无刑事发案村、社区达到40%以上;市、县挂牌督办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4、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建立执法检查、执法质量分析通报、错案追究等制度,加强权力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5%以上。检察机关公诉案件起诉比率88%以上,自侦案件侦结率95%以上。公安机关批捕率达到95%以上,命案破获率100%,无执法安全事故发生,无执法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5、全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政法干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创无违纪单位,树立良好形象。向素质要警力,向素质要战斗力,向素质要效益,加强干警培训教育,培养一批审判、公诉、刑侦专家和办案能手。完善督查机制,通过红黄黑牌督办、媒体曝光、警示约谈、下发督办函等形式,督促整改薄弱环节,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完善领导联系包抓、重大任务分解立项、领导包抓同奖同罚等制度,正科级以上政法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10次60天;社区民警专职化和政法工作者联系村全部落实,入户率达到100%。

  三、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机关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3人,内设8个科室,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11名。

  四、2014年经费预算情况

  2014年总收入预算443.01万元,总支出预算443.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226万元,商品服务28.25万元,专项业务费10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88.7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为28.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

  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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