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植经济主体。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年度计划的编制,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服务和指导全市县域工业化、县域工业园区的工作。
(三)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的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非公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建设;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了解、协调并监督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建设;负责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建立中小企业的预警机制;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法律维权、市场开拓等专业服务工作。
(六)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组织开展企业家培训和人才交流,促进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协调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的合作,加快科技项目的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负责指导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的发展和融资担保机制的建立,承担担保企业的备案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与合作交流;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
(九)负责促进创业和催生小企业工作;依法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机构、民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工作要点及目标
2014年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工作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微型企业、做强中小企业、壮大非公经济”这一目标,突出抓好民企“1113”工程(发展个体工商户10000户,催生小微企业1000户,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100户,建设30个标准化县域工业集中区)这一重点,强化九项服务,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措施:一是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增长潜力;二是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促进企业集聚发展;三是完善服务中心功能,推动服务体系建设;四是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五是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六是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七是强化人才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八是加强企业经济运行指导和促进信息化发展;九是转变作风,加强服务。目标是:全市中小企业、非公经济计划营业收入3255.42亿元,总产值3310.79亿元,分别增长20%;工业总产值2233.56亿元,工业增加值774.27亿元,分别增长21%和17%;利润总额146.06亿元,实交税金47.92亿元,分别增长12%和13%;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51%。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小企业法》,结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43号)、《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2]36号)和《咸阳市中小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
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363.53万元。
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36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万元,专项支出50.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3年底在册人数测算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专项支出主要是根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专项支出进行整合归并,规范了专项支出科目。
2014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单位:万元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 |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8.65 |
|
7.67 |
0.98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