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农村工作、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按照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负责拟定全市农村工作、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农村工作、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4、负责组织农村工作、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5、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市农民教育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农村工作、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7、承担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2014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办公费 |
取暖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差旅费 |
会议费 |
公务接待费 |
办公设备购置 |
145001 |
市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30.0 |
4.2 |
2.4 |
6.2 |
6.0 |
4.5 |
3.0 |
3.7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