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配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4、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及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科级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
5、审核县级党委、政府机构设置;拟订县乡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批规范县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乡镇机关的机构设置。
6、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核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立、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形式;审批市属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设立、调整,领导职数等事项;指导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批县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事业编制总额调整。
7、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政府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8、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拟订我市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
9、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控编通知单、党政群机关节编奖励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控制机构编制膨胀,控制人员盲目增长。
10、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上报省编办。
11、负责联系省上垂直管理部门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进法制化”为统领,全力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工作,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1、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2、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3、开展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4、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5、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6、加强编制系统自身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内设秘书科、市直机关编制科、市直事业编制科、监督检查和县乡编制科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5个科、局。现实有在编人员20名。
四、2014年预算收支编制的测算依据
根据市财政年度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支出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项目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根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确定。
五、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是根据是市编办主要工作任务、目标,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2014年收入预算201.57万元,支出预算201.57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19.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0万元。
附:市编办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
其中:基本支出安排数 |
其中:项目支出安排数 | |||||||
合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 |
17.15 |
11.35 |
5.8 |
6.1 |
4.6 |
1.5 |
11.05 |
6.75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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