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咸阳市委批准的《咸阳市妇女联合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办字[2001]144号),市妇联机关的职责为:
(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自身进步与发展。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全面提高素质,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自身进步与发展,努力实现男女平等。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五)巩固和扩大全市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友谊,积极发展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向外界宣传咸阳,为咸阳经济发展和和谐咸阳建设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咸阳市妇联编制科室4个,分别是办公室、宣教部、城乡部、妇儿工委办。机关行政编制14人,实有13人。工勤人员2人,机关离退休人员3人。机关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三、预算收支总体
2014年预算总收入191.87万元,支出预算191.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0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87万元,专项业务支出7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万元。
四、市妇联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咸阳市妇联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分类科目 |
2014年预算 |
分类科目 |
2014年预算 |
一、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91.87 |
一、基本支出 |
191.87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0 |
1、工资福利支出 |
82 |
三、事业收入 |
0 |
2、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87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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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支出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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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支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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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91.87 |
本年支出合计 |
191.87 |
五、市妇联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支出 |
公务接待费 |
2.0 |
车辆维护费 |
5.9 |
公务出国费 |
0.0 |
合计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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