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政策,规划、部署和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指导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文明单位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
3、负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及学习雷锋活动。
4、指导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5、指导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分会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6、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选评”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总结推广经验,为市文明委提供决策参考。
8、承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咸阳市文明办
2014年4月1日
市文明办2014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工资福 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 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项目支出 |
其中:三公经费预算 | |||
小 计 |
公务出国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260.99 |
119.17 |
15.81 |
66.01 |
60.00 |
6.00 |
|
4.60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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