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沟通,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制定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促进地区金融业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三)组织协调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整顿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打击非法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安全区建设。
(四)负责政府与金融机构联系,做好协调、服务、信息交流工作,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协助、配合中、省驻咸金融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
(五)监督管理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和机构,指导全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
(六)牵头督促市委、市政府对金融机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七)做好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科室2个;分别是综合科、金融指导服务科。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编5人。
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编制车辆1台。
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三、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3年咸阳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预算拨款27.99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预算;部门工资福利支出1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9万元,专项业务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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