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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明办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3-07-31 11: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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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3-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3-07-31 11:01:56 有效性
主题词

  

  市文明办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政策,规划、部署和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指导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文明单位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检查评比、命名表彰工作。

  3、负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及学习雷锋活动,指导协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指导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分会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5、按照市信用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抓好信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6、培养、发掘、树立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咸阳市文明办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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