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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2013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时间: 2013-07-05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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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3-00033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3-07-05 10:46:00 有效性
主题词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咸阳市委批准的《中共咸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咸办字[2001]135号),市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二)指导市级机关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三)指导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四)负责市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

    (五)领导市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审议县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问题,审批科级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党纪处分。

    (六)指导市级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七)领导市级机关工会工委和共青团工委以及妇工委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一年。今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是: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七个领会"全面系统地领会十八大精神,坚定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专题,组织研讨交流,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和相关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注重解决问题,在推动科学发展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加强对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督促检查,召开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市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安排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从市直机关实际出发,3月底在市直各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旗帜的力量"演讲竞赛活动,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向新的高潮。

    二、深入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把深入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为机关党建工作创新的突破点。要根据《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理顺机关党建工作机制,配好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11月份组织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党员轮训工作。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保持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严格落实党内各项生活制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树立群众观点、提高履职能力。按照党章规定和中组部的要求,规范党员党费交纳标准,严格党费使用管理。加强党员信息管理,推进党员信息库建设常态化。优化党员结构。坚持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立足在干部职工、知识分子中培养发展对象,在发展对象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7月份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七一"前夕召开庆祝建党92周年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巩固和扩大"固本强基"工程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推动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党员承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为党员服好务。

    按照市委年度工作要求,提高干部党员素质,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要把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集中培训、见学考察、实践锻炼、严格考核等途径,促进机关党员干部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挥表率作用,创造一流业绩。加强机关党建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拟于8月份召开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

    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把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以"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为抓手,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群众,面向基层,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继续做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的协调督办回复工作,加大办信办案工作力度,扩大案源线索,努力提高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效率,全年信访举报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丰富廉政文化进机关的形式和内容,扩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继续组织实施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工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目标责任制,以及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作为机关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总结交流近几年来机关文化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动机关文化建设深入发展。要着眼于党员干部的精神文化需求,注重挖掘和整合机关各方面的文化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增强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营造团结和谐进取的氛围。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机关和谐稳定。要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加速咸阳经济和社会发展鼓实劲、做贡献。

    五、创新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党建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继续进行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根据新任务、新目标,创新考核方法,完善考核机制,实现考核工作的科学化。希望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有关要求,把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争当"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及年终党建目标责任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落实。年终将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目标责任考核。

    三、部门预算支出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我委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依照2012年12月底工资表,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二)日常办公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日常工作任务需要以及财政人均经费要求测算填报。

    (三)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核定的范围,一是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和生活补助。我委现有离退休干部11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二是在职人员应缴纳的公积金。

    (四)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四、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5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41万元,专项业务支出5.00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5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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