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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3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时间: 2013-07-03 11: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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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3-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3-07-03 11:47:06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是财政拨款管理方式的行政单位。 根据国家《预算法》,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

    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拨款合计320.86万元。

    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3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8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78万元,专项业务费5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2年底在册人数测算编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退休金、生活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项目支出主要是根据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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