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办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联络我市对台上层人士。
3、负责开展对台的宣传工作。
4、组织协调咸台之间的经贸、商务和科教文卫等各项交流交往与合作及对台招商引资、台资企业的认定工作。
5、负责做好对台资企业的政策指导和对台经贸工作。
6、管理台胞捐赠,办理台胞遗产继承。
7、负责咸台之间人员往来和来咸台胞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我市涉台方面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涉台突发事件,承担台资企业、台胞(台属)投诉案件的协调工作。
二、2012年全市对台工作任务
2012年全市对台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对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大力争取台湾民心为主线,以咸台经贸、文化、教育、科技交流与合作为重点,努力做好对台宣传和台胞权益保障工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持续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建设现代新都市、和谐新咸阳做出新的贡献。
(一)主动出击,全力推进对台经贸工作
对台经贸工作是一项具有政治意义的特殊的经济工作,是一项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大局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抓手,我们要充分认识对台经贸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良好机遇,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台办要继续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招商策略,主动出击,精心策划各级领导率团赴台开展经贸活动,倡导各部门、各社团入岛进行经贸活动,争取更多更大的投资成果。积极支持我市各类企业赴台参加各类贸易展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入台投资。同时,积极邀请台湾大企业、大财团来咸投资考察,为对台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一要进一步拓宽对台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利用"西洽会"、"海峡两岸(陕西)经贸科技合作大会"、"杨凌农高会"等平台,邀请台商来咸交流考察、洽谈合作。各县市区台办要精心安排、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和充分利用省、市开展的各类重大活动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工作。二要继续坚持"科学、理性、绿色、效益"的招商策略,创新招商方式,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湾等发达地区的联系,围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旅游文化产业等,邀请和组织台湾大企业、大财团到我市各县市区投资考察,提高对台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
(二)挖掘资源,做好咸台交流交往工作
一方面,要充分发掘和利用我市人缘地缘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组织指导协调咸台两地的对口交流,进一步拓宽交流领域。鼓励我市更多人士和民众组团或个人赴台旅游;支持我市教育、文化、科技、卫生、文物、旅游、体育、宗教和民主党派、工青妇、大专院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主动策划和组织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台交流活动,特别是与台湾南部民众开展各项交流活动,不断深化咸台两地间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要依托各地悠久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咸台重点交流活动,不断加深他们对咸阳的了解,增强台湾同胞"同根"、"同源"的民族认同感。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涉台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等。
(三)多措并举,继续深化对台宣传和教育
一是各县市区台办、各级党校和教育部门要经常性地开展涉台宣传和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涉台宣传和教育活动,加大对我市重大涉台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二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邀请台湾媒体记者来我市采访报道,报道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新成就,扩大入岛宣传效果。三是加强对台网络宣传,进一步提高《华夏经纬网》咸阳网页质量。要通过一系列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台湾同胞对中华文化、中华民族和一个中国的认同。
(四)积极协调,切实维护台胞正当权益
要充分认识到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就是在争取台湾民心,就是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大局,就是在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体现。第一,要加强涉台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台湾同胞和各级各有关部门、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适时举办涉台政策法规培训。第二,加强台商投诉案件的调处力度。认真贯彻"以台引台"的工作方针,努力服务好现有台资企业,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台胞投诉协调工作网络。第三,继续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种检查,坚决制止损害台资企业利益的现象,维护台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继续完善为台资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制度等工作。第四,建立健全制度建设。各县市区台办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健全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
(五)加强对台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确保对台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台办要继续按照 "政治坚定、业务精干、纪律严明、作风顽强、求真务实"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涉台工作规定。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强化保密意识,落实保密措施,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三是做好对台干部培训工作。分批分次选派市、县两级对台干部参加全国地方对台干部综合培训班,学习对台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和业务知识。
三、2012年度预算编制原则
1、综合预算原则。根据预算法的要求,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细化预算编制。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将所有收入及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2、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尽量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收支平衡原则。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控制数,坚持量力而行,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收支平衡。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勤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测算。
(三)专项支出。依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需要,遵循"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分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2012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2年,市台办收入预算为39.39万元;支出预算为39.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42万元,专项支出11万元
咸阳市台办2012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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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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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咸阳市台办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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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
4.00 |
0.0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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