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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12-07-31 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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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2-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2-07-31 16:08:22 有效性
主题词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负责制定规范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工作;协调和督查进驻窗口单位行政审批的业务衔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监督各窗口单位在中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情况。

   (四)负责对各进驻单位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五)监督进驻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和举报。

   (六)负责中心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回访工作。

   (七)负责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行政审批网络系统管理、维护和研发工作。

   (八)指导、监督经市政府同意由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服务中心以及下级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工作效能的整体部署,为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以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为契机,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创新机制、效能建设为切入点,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将政务服务中心建成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1、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9年开始筹备,2012年6月20日正式揭牌运行,位于咸阳市交通大厦1-3层,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2012年以来,市政务服务中心依托搬迁新址,服务环境改善的有利条件,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增加服务内容,营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一是增加了进驻部门与事项。通过多方协调、最终确定了27个部门和115个办理事项进驻中心。二是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中心设立咨询服务台、自助服务区、商务中心等便民服务项目,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三是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大屏幕显示仪,实现对审批程序实时监控、预警纠错、超时自动报警、审批绩效自动评估等功能的全称监督系统,方便群众及办事企业及时掌握办件进展状况,提高了政务服务中心的透明度,提升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效率。

   2、努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提高服务效率。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在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作用。政务中心按照全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统一部署,严格定岗、定责、定人,实行首席代表制,对接办件严格按照"六件"管理制和"六制"办理制执行。通过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打破了部门原有的权力运行格局,建立了一个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目前,市气象局、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已整建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局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开展,避免两头受理的文件,市人社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市工伤与生育保险经办中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问题。

   3、强化学习,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了长效学习机制,每周组织集中学习,加强窗口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学习,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召开培训会,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包括中心纪律、规章、制度及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结合政务中心新的工作实际,调整了管理制度细则,在原政务服务中心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召开首席代表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结合实际,制定了10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其中对接办件管理、首问负责、首席代表、考勤考核、服务规范、统一收费等制度提出了明确的指标和要求,对考核细则中的工作纪律、业务技能、业务办理等评分标准进行了补充完善,使其更具操作性、合理性。

   4、拓宽宣传渠道、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品牌。中心运行以来,始终把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知晓率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中心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简报》、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中心的办事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政策进行宣传,在政务中心内设置LED显示屏、公告栏,即时公布办件受理、办结情况,并印制服务指南万余份,供办事群众随时取阅。通过以上宣传方式,中心的社会影响力正在逐渐扩大,高效便民的服务品牌正逐步形成。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在原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根据咸编发[2012]05号文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13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同时核定聘用人员名额7名,采取"经费包干、人员自聘、合同管理"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核定的名额内自主聘用。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2012年市政务服务中心预算是按原政务大厅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一)收入预算102.51万元,均为一般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102.51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72.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3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2011年底在册人数进行测算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是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测算核定。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编制。

  附件: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2年度部门预算表

  

咸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

102.51

一、基本支出

72.51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44.2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3、日常公用经费

28.31

其他事业收入

 

二、项目支出

30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02.51

本年支出合计

1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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