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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时间: 2017-08-31 09:14:45
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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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6104007700221260/2017-00071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7-08-31 09:14:45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 2017 债务 务限

 

咸阳市财政局局长  王满院

20178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以汇报,请予审议。

一、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

近期,省政府下达了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8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8.5亿元)。该限额由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和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两部分组成。

(一)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69.2亿元。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由2015年债务限额151.7亿元与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7.5亿元两部分组成。

(二)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8.7亿元。今年,省政府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8.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7.94亿元,外债转贷0.76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其中新增政府债券的分配意见(包含在预算调整方案中)已经市政府同意,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下达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安排使用。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一)合理安排使用新增债券资金。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项目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各类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外债转贷资金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

(二)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待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后,市财政将向社会公开全市限额。各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经同级人大批准后也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在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新增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债券资金,并督促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管理责任,用足用好债券资金,发挥债券资金对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各县市区要将本县区新增债券资金分配及安排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建设期限、项目收益等,报市财政局备案。

(四)强化政府债务监督。财政部门要对政府债券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益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发现滞留、挤占、截留、挪用债券资金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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