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的一般债务限额为110.7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2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5.6亿元,置换债券9.1亿元。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103.8 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的专项债务限额为58.5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1 亿元,其中:新增债券 1.9 亿元,置换债券8.2 亿元。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52.4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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