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八届咸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并审议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综合报告及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各巡察组巡察报告。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震主持。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巡察工作政治方向,围绕“四个聚焦”扎实开展巡察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会议要求,要严肃认真抓好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把巡察监督同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统筹起来,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及联络员,市纪委监委党风室和相关监督检查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市委巡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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