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初审后,拟向省生态环境厅补充申报2025年—2026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于保障类企业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一年内不予评级。
举报电话:029-32036325
附件:
咸阳市拟补充申报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名单(1家).docx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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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初审后,拟向省生态环境厅补充申报2025年—2026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于保障类企业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一年内不予评级。
举报电话:029-3203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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