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市自然资源局与市税务局联合召开全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市县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股)室负责同志、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市税务局非税科分别详细解读了《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核定价格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和矿业权出让收益申报操作指引,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和注意事项。
会议要求,市县两级自然资源、税务部门要做到思想重视,迅速行动,紧密协作,同题共答,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征缴合力,积极督促矿山企业扎实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征缴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
按照会议安排,全市矿山企业将于2026年2月底前,完成2023年5月—12月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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