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site-logo.png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首页>单位网站>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议提案

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328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4-05-23 10:15:00
来源: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9610400741274551Y/2024-0003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咸行审函202448

类别:A类


民进咸阳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市政围挡的建议》,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在此非常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批先建、围而不建、围挡超限、出行不便问题2023年,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主城区开展了市政围挡整治“雷霆行动”(以下简称“市政围挡整治行动”)。为了持续巩固市政围挡整治行动成果,我局立足“举一反三补短板、建章立制促长效”,进一步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审批,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和质效2024年第一季度,对有关单位报送的劳动路、化纤路、惠民路、为民路、新兴路、文苑路雨污分流改造(道路改造)等市级重点项目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多次分析研判,结合现场实地踏勘情况,采取分段审批模式,有效降低了市政围挡对周边居民出行和生活的不利影响。

一、全面优化办事指南。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法规,细化和完善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服务指南》,对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进行规范紧急抢修市政基础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开辟“绿色通道”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批准手续,最大程度服务和保障民生工程

二、持续精简审批流程。因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大,加之雨污分流等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占用(挖掘)城区道路审批业务日益增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保障项目建设和服务群众出行“两手抓”,精准分类采取审批措施,较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实行联合踏勘(审查)。对于城建项目(雨污分流、道路升级改造等),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审查,最大限度降低围挡对交通出行的不利影响。与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实地踏勘,科学确定占用(挖掘)范围和时间,避免非必要围挡探索分段审批。对于线路、工期较长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尽量优化施工组织,分段施工、分段审批,引导各施工单位能不围先不围、能小围则小围”,严格按照审批的期限和范围设置围挡,在最短期限内完成施工并及时拆除围挡,还路于民严控占用(挖掘)密度。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在城区主干道同一路段及相邻路段(区域),批准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项目未完工前,除保障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外原则不再审批新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

三、积极打造监管闭环。对申报的占用(挖掘)城区道路项目,如存在未批先建,转交城管执法局进行处理再进行审批审批的占用(挖掘)城区道路许可批准书,第一时间推送市城管执法局,便于监管部门及时介入监管。对于部分重点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在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手续时同步与周边住户(商户)开展沟通协商,掌握合理诉求、持续动态优化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结果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审管联动,信息共享,合力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市政围挡施工问题,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继续以您提案意见为指导,严把审批关口、规范审批行为,全面提升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事项审批的科学性、合理性。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4月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 咸阳市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6104000004 技术运维电话:029-33123036 网站地图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001号

陕ICP备2023008748号-1

咸阳市政府网
微博